本实用新型属于超声检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超声诊断用水囊。
背景技术:
我们知道,B 超检查是通过向人体内发射超声波,并接收和记录由体内各种不同器官和组织的界面反射出的超声信号,然后再根据这些信号的特点获取信息,对疾病作出诊断,其作为一种简便、实用、有效的检查方法,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
如果被检者颈部器官距皮肤较近,容易形成空间而受气体干扰,致使成像不清,诊断受到影响。
因此,在超声诊断时有需要借助水囊放置在诊断部位的情况,要将探头放在水囊上对机体的诊断部位进行诊断。
但是现有的超声水囊,一般单独设置,其体积大,不与超声探头适配,导致在检查时需要一只手扶正水囊,一只手操作超声探头,非常的不便。
因此现有技术中的水囊,其在设计上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可与超声探头适配使用,只需一只手即可操作,外形美观,一体式结构使得操作更加的方便的超声诊断用水囊。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超声诊断用水囊,包括一个固定于超声探头外部的水囊装置,该水囊装置包括由水囊以及连接部组成;
连接部与水囊的相对面均为一平面,两平面之间通过胶水粘合,水囊内部填充满水,连接部外侧端开口,开口端形成一个容纳空腔;
连接部内部具有一个填充腔,连接部的开口端设置一圈挡环,挡环的内径小于容纳空腔的内径;其中,
挡环的外侧端设置有当超声探头塞入于容纳空腔后用于缩紧固定超声探头外部用的收缩结构,收缩结构内部穿插设置一根收紧绳。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超声探头插入设置于容纳空腔内,并通过挡环压入于容纳空腔中,超声探头的超声波发射端正对水囊壁。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连接部内部的填充腔内填充海绵。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水囊外部还设置有一个排水口,该排水口用于加注用水并通过一个密封塞密封。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收紧绳穿过收缩结构两端伸出于外部,收紧绳两端伸出端通过打结方式与超声探头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用于超声检查时,为了防止空气影响超声探头检测结果,特在超声探头外部设置一个可拆装的水囊,该水囊适用范围广,可用于不同型号的探头,通过收紧绳与超声探头锁紧,简单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
1、水囊;2、容纳空腔;3、卡环;4、海绵;5、收紧绳;6、超声探头;7、收缩结构;8、连接部;9、排水口。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包括一个固定于超声探头6外部的水囊装置,该水囊装置包括由水囊1以及连接部8组成;
连接部8与水囊1的相对面均为一平面,两平面之间通过胶水粘合,水囊1内部填充满水,连接部外侧端开口,开口端形成一个容纳空腔2;
连接部8内部具有一个填充腔,连接部的开口端设置一圈挡环3,挡环3的内径小于容纳空腔的内径;其中,
挡环3的外侧端设置有当超声探头塞入于容纳空腔后用于缩紧固定超声探头外部用的收缩结构7,收缩结构7内部穿插设置一根收紧绳5。
本实施例中,超声探头插入设置于容纳空腔2内,并通过挡环3压入于容纳空腔中,超声探头的超声波发射端正对水囊壁。
检测时,将水囊放置于诊断部位,超声探头通过水囊即可对患者的诊断部位进行精准探测。
本实施例中,连接部8内部的填充腔内填充海绵,当然也可填充其它物体,比如布料、泡沫等等,主要用于撑开整个连接部,使其开口端形成一个用于固定超声探头的容纳空腔,填充物越多,其张紧力越大,固定力越大,外形就更加饱满,比如现有技术中的玩具娃娃。
本实施例中,水囊外部还设置有一个排水口9,该排水口9用于加注用水并通过一个密封塞密封,用于水囊的进水放水使用,但是必须保证水囊内部没有影响检测的水泡。
本实施例中,收紧绳5穿过收缩结构两端伸出于外部,收紧绳5两端伸出端通过打结方式与超声探头固定,当超声探头插入于容纳空腔内后,将两根收紧绳拉紧,此时整个收缩结构收紧,由于只有一个开口端,而且连接部具有弹性变形的能力,因此通过收紧带可将整个水囊紧紧的捆绑于超声探头上,使其两者完成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用于超声检查时,为了防止空气影响超声探头检测结果,特在超声探头外部设置一个可拆装的水囊,该水囊适用范围广,可用于不同型号的探头,通过收紧绳与超声探头锁紧,简单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